【勒索罪成】涉禁錮勒索大學生逾700萬 兩男女主腦罪成押後至1.25判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05 15:05

最後更新: 2024/01/05 15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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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禁錮勒索大學生逾700萬,兩男女主腦罪成押後至1.25判判。(資料圖片)

9名少年涉於2020年間,先以男大學生和女友的私人照片勒索對方5,000元,再將男生禁錮在牛頭角一酒店內,再勒索男生父母共700萬。案中男女主腦早前否認勒索、盜竊及非法禁錮等共6罪,經審訊後,今(5日)於區域法院裁決。法官裁決時指,男被告為勒索案中的主腦,遙控各人行事,女被告跟隨行事,裁定除男被告獨立面對的盜竊罪罪脫外,其餘控罪罪成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月25日,另替早前認罪18歲男生索取一系統報告,屆時3人將與另一名早前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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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名被告為楊子潁(25歲)、葉文軒(26歲)、黃希朗(25歲)及18歲男生。黃早前承認兩項勒索罪、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及1項非法禁錮罪,男生承認1項非法禁錮罪,法官今替男生索取勞教中心、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。

楊及葉早前則否認勒索、盜竊及非法禁錮等6罪受審。控罪指,兩人於2020年9月14日至15日,連同其他被告以恫嚇方式要求X及Y交出5,000元,另要求X母交出600萬港元;兩人另於同年9月15日,於觀塘道工業家酒店某房間內,偷竊屬於X的手機、銀包及信用卡等,兩人另於9月15日至16日,連同其他被告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在上述酒店房。葉則於同年1月盜竊X的手機及於11月6日要求X父交出100萬港元。

法官裁決時指,葉為勒索案中的主腦,遙控各人行事,楊則隨葉一同行事,裁定兩人面對的兩項勒索罪、1項盜竊罪,以及1項非法禁錮罪罪成,另裁定葉獨自面對的勒索罪罪成。法官又指,由於事主X未能確定被誰拿走手機,故控方未能成功舉證,裁定葉面對的另1項盜竊罪罪脫。

案情指,X和Y是情侶,兩人曾拍親密照後上傳至雲端,被告楊子潁是X的舊愛,被告葉文軒則是楊的新男友。楊、葉在X及Y遺失電話後,取得兩人的私人照片,並要求X和Y以5,000元贖回照片。X遂答應要求,但到達地址交款後被挾持到涉案酒店,X翌日發現房內2名看守他的男子睡着後,遂逃走及報警。案情又指,被告黃希朗曾於2020年7月請18歲男生綁架及禁錮事主X,換取共8.5萬元報酬。

案情續指,X母於2020年9月15日早上收到訊息,要求交出600萬港元贖金,否則斬斷X手腳,警方其後到酒店拘捕多人。至11月6日X父再被勒索100萬港元,葉及楊等人最終於2020年3月被捕。

同案另外5名被告中,陳霖楓(21歲)及19歲男生分別承認非法禁錮罪被判囚26及28個月;餘下3名被告即13歲至17歲被告,早前承認非法禁錮等罪,分別被判感化及入教導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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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